关于合作单位申报细则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表彰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培根铸魂的书画艺术基础性培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现将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合作单位、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合作单位、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合作单位、书画研究与创作工作委员会合作单位的申报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负责人需具备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会员或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委员、书画研究与创作工作委员会委员资格;
2、申报单位为正规注册登记的民办教育机构,公、私立学校(含高校),社会团体等;
3、申报单位积极参与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和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书画研究与创作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二、申报费用
免费,审核通过后颁发授权书、授权牌。
三、申报材料
1、合作单位申请表;
2、申报单位简介;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负责人简介;
5、申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会员、委员证复印件;
6、申报单位负责人工作汇报。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4号楼2楼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卞山17610555666、13127666888。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合作单位授权书、授权牌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合作单位授权书、授权牌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合作单位授权书、授权牌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研究与创作工作委员会合作单位授权书、授权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