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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委员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0-03-26    来源: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     点击次数:7804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提出的“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思想,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艺术风采,推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经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吸纳一批德艺双馨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艺术素质、艺术技能、艺术理念较高的书画教育工作者为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委员,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由中国书画家联谊会或其他同级社会团体主办的展赛中入展、获奖一次者,准予申报;
二、由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展赛中入展或获奖两次者,准予申报;
三、持中国书画家联谊会或其他同级社会团体培训师、注册教师等资质证书或会员证者,通过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专家组审定,准予申报;
四、由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其他二级机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通过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专家组审定者,准予申报;
五、在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认可的平面或网络媒体(如《中国书画家报》、《书法报》、《学习报》、《青少年书法》杂志、《少儿美术》杂志、书画官网、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官网等)发表有较高水平和影响的论文或专题,通过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专家组审定者,准予申报;
六、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书画教育类专著作者,通过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专家组审定,准予申报;
七、在书画教育行业德艺双馨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艺术素质、艺术技能、艺术理念较高的书画教育工作者,通过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规范汉字工作委员会专家组审定,准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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